一、贯彻执行校区管委会决定,负责制定校区学生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,指导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对书院学生工作进行监督和考评;
二、在学校组织部门的指导下,负责校区学生思想引领及基层党组织建设、党员发展、党员教育与管理工作;
三、负责校区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。包括成长导师队伍的选聘、培养、考核、评优、职称评定,并组织成长导师参与职业规划、思想品德等德育课程的教学工作;
四、负责本科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。包括课程教学和科学研究、心理咨询、心理排查、危机干预、团体咨询与辅导等;
五、负责本科生奖励及资助工作。包括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及精神激励、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和发放、勤工助学工作的组织与实施、大学生医疗保险理赔等;
六、负责校区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,包括本科生日常行为管理、学生思想动态、网络舆情监控与引导、参与组织大学生军训及国防教育、学生迎新及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工作;
七、负责组织开展校区校园文化活动,指导学生社团、学生社会实践活动,组织实施学生第二课堂,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;
八、完成校区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