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主页
  首页 部门介绍 通知公告 政策规章 学生服务 成长指导 团学工作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  
学生服务
   评奖评优
   保险理赔
   社区建设
   困难生资格认定
   国家助学贷款
   勤工助学
   国家助学金
   社会助学金
   综合资助服务系统
   消费调查
 
当前位置: 首页>>学生服务>>评奖评优>>正文

关于盘锦校区开展2015-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
 

各学院: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激励先进,树立榜样,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根据《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(试行)》和市委高校工委、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开展2015-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相关要求,现将盘锦校区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目前在校的2013级、2014级和2015级行政班,不包含双学位班级及延修班级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、班级干部能以身作则,团结同学,积极开展工作,全班同学积极进取,班级风气正,在校、学部(学院)各项集体活动中能起骨干带头作用;

2、班级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体育成绩达到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》要求;

3、班级同学文明礼貌、尊师爱校、爱护公物、讲究卫生、团结友爱、关心集体、遵纪守法,评审学年内无违纪现象,班级成员所在寝室均为“文明寝室”;

4、班级形成了“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”的优良学风,学习成绩在年级前列,获评校2015-2016学年优良学风班

三、名额分配

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,盘锦校区2015-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的名额共25个,具体分配如下:

学院

班级总数

(2015-2016学年)

大连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名额

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

45

9

食品与环境学院

15

3

文法学院

18

4

商学院

21

4

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

15

3

生命与医药学院

11

2

备注说明:各学院可参照优良学风班打擂排序进行名额确定,其中10月25日推荐至校区参加优良学风标兵班初选打擂的班级原则上应推荐为2015-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,获得校区优良学风标兵班初选打擂前4名班级直接推荐为大连市先进班集体。

四、评选及上报要求

1、各学院要坚持“以评促建”的原则,须严格遵守申报制及“三公开、一公示”原则,组织召开评审会议,引入竞争机制,注重工作实效。同时,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,请各学院确定推荐班级后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方可上报。

2、请各学院组织参评校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填写《2015-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表》(附件1,一式一份,电子版命名方式:校先进班集体-班级简称-部院简称)。

3、请各学院汇总本单位推荐参评校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的信息并填写《2015-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评审说明报告》(附件2,一式一份,电子版命名方式:校先进班集体说明报告-部院简称)。

4、请各单位于11月1日16: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G01-N202办公室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pjxgb@dlut.edu.cn。


盘锦校区学生工作部、教学事务部

2016年10月27日

附件【附件1:2015-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:2015-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评审说明报告.doc已下载
关闭窗口
    地址: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科技园C座520室,邮编:116024;
       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,            邮编:124221
 
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©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.  辽ICP备05001357号  技术支持:大连理工大学N维网